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
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本批项目计划安排财政资金额度合计139万元,支持项目1个,专题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详情如下:
【资料图】
市财政局,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为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11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网上公示无异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等程序,现予以下达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计划安排财政资金额度合计139万元,支持项目1个,专题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粤财工〔2019〕115号文精神,从省级财政资金139万元中计提工作经费2.78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二、请蕉岭县科工商务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入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请蕉岭县科工商务局大力协调县级财政部门按时间要求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积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和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并主动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等后续监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
附件:1、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
2、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
3、梅州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区域任务清单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