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电动车买来多久之后必须上牌?
来源:本地宝
发布时间:2023-08-23 16:12:3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沧州电动车买来多久之后必须上牌?
三十日内。《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拓展——电动车牌照办理时限
1、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
2、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2022年5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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